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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假唱,已近乎一个多年不化的毒瘤,胡静、范冰冰、陈小春和张娜拉等数不清的艺人都有过“假唱门”,但以后明星们要想在商演中继续偷懒忽悠,就得认真权衡一下了。日前,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起草了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条例明确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出现假唱或假演奏欺骗观众,否则将处以禁演、罚款等处罚,最高可罚款10万元。
据悉,细则规定,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、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。假唱、假演奏是指演员利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、乐曲等代替现场演唱、演奏的行为。 对于具有违规行为的演出举办单位、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员,相关文化行政部门将向社会曝光。演出举办单位、文艺表演团体在两年内再次被公布的,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;个体演员在两年内再次被公布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。如果演出中出现假唱,观众有权要求赔偿损失,文化主管部门还将向假唱者处最高10万元的罚款。 |